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培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3-04-14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经学院党委研究,对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培养管理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从2013年度开始,申请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费,学院将不再纳入报支计划,由个人自理。

二、经批准同意攻读学历(学位)者,面授学习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人事处备案,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特此通知

Copyright© www.jxci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