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5-11-03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岗位聘用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学院专技岗位聘用名单如下:
十一级岗位 陈德明
助理级十二级岗位
助理实验师 陈琰瑶
以上岗位聘用人员须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聘期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2月28日止,如在聘期内晋升或聘用合同解除及终止,则本岗位聘用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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