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及评先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7〕115号)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7-12-26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考核及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编及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且工作满一年者。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审核院属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相关测评,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并要求复议的,进行复审。

2.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3.学院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

4.院长办公会审定工作人员考核情况,党委会审定干部考核情况。

(三)考核内容

院级领导干部、六级职员和中层干部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般教职工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加强对“德”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能、勤、绩、廉的具体考核内容是:

德—主要考核政治站位、思想品德、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责任心、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及学习、自我修养、作风建设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人才能力、知识更新情况、理论知识、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出勤率、工作效率情况及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好学上进等方面的表现。

绩—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及学院的招生宣传等其它工作。

廉—清政廉洁,勤政务实。

(四)考核的等次和比例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学院优秀等次总体比例不超过15%。优秀等次人员须各方面业绩突出,无相关责任事故。

(五)考核办法

1.院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进行工作总结,在院级领导、六级职员、中层干部及学院高级职称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考核评议会,进行民主测评;学院进行初步考核,提出建议;院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总结及测评汇总表及初步考核建议等报主管局。

2.六级职员、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

进行工作总结,六级职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院级领导干部、六级职员、中层干部范围内进行述职,该范围人员对六级职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

各系中层干部还须在本系范围内进行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级职员、中层干部工作总结和民主测评表汇总后报党委会。

3.学院各部门所属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1)系部所属人员的考核

①个人进行年度总结

②根据考核内容,系部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设计测评表,组织同行、学生、服务对象等进行考核测评

③综合日常管理记录情况、综合现实表现和测评情况,由系(部)务会决策拟定考核等次并按规定比例确定考核优秀名单。

(2)其它部门所属人员的考核,与系部考核测评方法相同。另外,三人及以下处(室)在个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由负责人拟定考核等次。

(3)各部门分别按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两大类拟定考核档次。优秀拟定人员不超过规定比例和人数(见附件1)。

(六)其他

经学院批准病假人员一年以上者,按规定完成学院布置的相关任务,遵纪守法,无相关责任事故,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经学院批准请事假的人员,请假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者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二、评先工作

(一)评先条件

1.学院先进集体的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构建和谐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履职尽责,在学院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本部门(系部、处、室)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无受处分人员;无相关责任事故;年度考核无不合格现象。全体人员具有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助精神,很好的履行本部门职责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学院先进个人的条件

考核等次为优秀者或考核合格且在年度学院工作某方面工作突出,本年度无违反一票否决的安稳等相关责任事故者。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

1.名额

先进集体 (系部、处、室)7个,具体为系2个、其它5个;

先进集体(班组、教研室、实训站)13个,具体为系部教研室和实训站7个、各处室内设机构和各系办公室6个。

2.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系部、处、室)的评选办法

在工作总结、一定范围评议情况及综合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由院党委确定。

(2)先进集体(班组、教研室、实训站)的评选方法

①部门拟定和推荐

●系部教研室和实训站评选方法

系部教研室和实训站小于4个的,可推荐优秀1个

系部教研室和实训站等于4个的,可拟定优秀1个

●各处室内设机构和各系办公室等班组评选方法参照以上评选方法。

拟定和推荐先进集体不能超出规定的名额,详见2017年学院各部门内设机构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

②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审定、评议

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审定部门拟确定的先进集体并进行其它推优测评。

③院党委确定

3.其他

(1)院属各部门及各系办公室年终总结交院党政办公室;各系部所有教研室和实训站年终工作总结交学院教务处。

(2)未按时提交本部门和本部门内设机构所有工作总结的,视为放弃评优。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

1.考核为优秀者或考核合格且某方面工作突出者。

2.院党委审定。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5日)

1.布置考核任务、发放、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

(1)各系主任牵头组织本系中层干部在本系全体成员范围内进行述职评议测评会,将开展述职测评时间和地点及时报学院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在测评会结束之时前往收集测评表。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开展考核和评先工作,统一将以下材料交至院组织人事处。

①《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②《考核拟定结果汇总表》(按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两类分别上报)(附件4)

③拟先进集体(班组、教研室、实训站)材料

3.各部门(含内设机构)年终工作总结材料交至相关部门(党政办公室或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2日)

1. 院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测评工作

述职要求:院领导每人述职时间为8分钟,述职时间待定。

六级职员、中层干部述职和测评工作

六级职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院级领导干部、六级职员、中层干部范围内进行述职;此范围内人员对六级职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述职要求:六级职员、部门负责人每人述职时间为5分钟。述职时间初定在2018年1月9日上午9:00,

(三)第三阶段(2018年1月12日以后)

1.学院年度考核小组进行审核测评、汇总、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审批。

2.考核结果反馈本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则在《年度考核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签署后统一上报院组织人事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反馈之日起15日之内向学院年度考核小组提出复审书面申请。

3.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复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的考核等次(具体时间另定)。

4.院组织人事处将结果汇总上报主管局备案。

年度考核与年度评先是学院一项重要的工作,希望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本年度的考核、评先工作。

附件:1.2017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学院各部门内设机构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3.《年度考核登记表》

4.《考核拟定结果汇总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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