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然等28位同志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6-09-21 点击数:

根据赣气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我院19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8人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自2016年7月28日起计算(名单见附件1)。

根据赣气发〔2016〕155号文件精神,我院9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9人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自2016年8月31日起计算(名单见附件2)。

附件1:

1.取得高职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吴然

2.取得高职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刘向春、刘立峰、陈德明、张平平、杨海、陶武勇、闵捷夫、李香莲、施咪娜、夏冰清、赵雯、邓思思、杜俊霞、刘虹、孙楠

3.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朱薇娜、罗潮、胡涛

附件2

1.取得高职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刘超、蔡磊、卢昊、祝鹏、王俊勇、郭洋、吴航、饶春辉

2.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谢晓宁

请附件2中人员备好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标注系部、姓名)交至所属系部,由所在系部统一收齐汇总后于9月23日前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

Copyright© www.jxci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