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华良等岗位聘用的通知(赣信院发〔2018〕59号)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8-07-09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和学院岗位聘用相关文件精神,经部门初审、组织人事处复审、学院讨论审定,学院岗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如下:
专业技术岗
中级九级
实验师 张华良
中级十级
讲师 李伟、孙忱、黎芳芳
以上岗位聘用人员须履行岗位职责。聘期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相关待遇从2018年7月起生效。
本聘用期内晋升聘用岗位、解除聘用合同等,则该聘用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8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 7月 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