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医保卡错误信息更正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3-03-21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医保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医保卡是根据个人核对签字确认后的申报表制作的,具体项目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若因故需重新制作医保卡者,则由个人或单位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换卡费15元到省医保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上学期末学院已将省直机关医保卡发放给大家,为方便教职工用卡,学院将统一办理一次纠错换卡事宜,请各部门通知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进一步仔细核对医保卡基本信息并收集汇总需重新制作医保卡人员的材料于3月29日之前统一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统一去省医保中心办理。今后因故需重新办卡的,由个人自行去省医保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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