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调入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3]4号)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3-03-28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90号)文件精神,现将调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符合赣信院发[2010]90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者;
2.资历终算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二、2013年调入职数:12名。
三、程序
1.个人申请;
2.对符合基本条件者进行身体检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业绩审查;
3.进行考核;
(1)申请人所在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议,写出评议意见;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评,具体操作如下:①个人在考核小组范围内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一述工作经历;二述从事岗位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三述对学院工作的认识;四述个人未来打算。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②考核小组成员在听取述职报告和查阅个人业绩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评议。
4.党委综合考虑部门评议意见、考核小组意见及工作业绩等确定调入人选;
5.办理调入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3月4日—3月13日申报初审阶段
1.申请调入人员填写《申请调入人员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应材料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申请调入人员填写《申请调入人员业绩审查表》(附件2),到相关部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处。
3.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二)3月14日—3月22日材料审核、身体检查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述职测评
(三)3月23日后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1.申请调入人员审批表
2.申请调入人员业绩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