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环节及支部报送材料明确如下: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一次报告)。
收到申请人入党申请书,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党委,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
支部报送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2.严格执行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第二次预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院党委预审,具体报送以下(1)(2)项材料。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教工听取纪检办意见;学生听取学工处、保卫处、团委、武装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报送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关于提请党委预审入党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综合了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和书面申请支部廉洁自律说明)
3.预备党员需上报的材料(第三次审查批准)
支部报送材料:(具体报送)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合格证
(3)外调材料(调父母、配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综合政审材料(关于发展对象×××同志的综合审查报告(参考格式))、党内外群众座谈记录、支部廉洁自律说明。
(4)发展党员公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5)入党志愿书。
(6)关于请示党委审批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4.预备党员满一年转正
支部报送材料:
(1)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以上材料等。
(2)关于请示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